2013年11月17日 星期日

想了很久,其實我真的很想寫劇評啊。

  一直以來,看動畫漫畫好像都被人覺得是「幼稚」、「毒」、甚至是「色情」……咳,其實我有時候不反對這個看法啦,畢竟現在的動漫畫很多時候都在賣所謂的「萌」,好啦,又扯遠了,其實想說的是,我一直都覺得日本人很會說故事,也很會把很「老套」的東西包裝成些很棒的故事 ,從那些年到這些年,看過的東西還真的不少……


  總之,我接下來就嘗試會用很嚴肅的方法來思考動漫的故事,不要再說看動漫畫沒出色了!

  目前想說的有封神演義、戰鬥司書、紀錄的地平線、魔王勇者等等,電視劇想寫很久的有我和殭屍有個約會和義海豪情。

  看看我什麼時候打得出來吧(笑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大家的善意與希望

「湊到五百萬是門票,最大難關還在後面,那就是——大家的善意與希望。要是住在秋葉原的公會大多認為秋葉原的氣氛變成怎樣都無妨,那就是我們敗北。不過這就某方面來說也無可奈何,如果真是如此,我就不會對這種城市有所留戀。但我相信不會如此,喜歡秋葉原的人肯定多於討厭的人。」--《記錄的地平線》第二卷〈圓桌會議的騎士們〉。

每次想起《記錄的地平線》的這一段,我都會聯想到今日的香港。

面對今時今日的情況,香港人是不是也應該賭一把?去賭賭香港人抱有的善意和希望?去賭一下香港人是不是非常珍惜香港賴以成功的制度和自由的空間?

難道香港人是為了變得像今日一樣,面對一個無賴政府卻無能為力而努力到今日?難道香港人是為了失去自由才努力到今日?不是這樣的吧?也不應該是這樣的吧?

如果遊行集會都不能令政府收回不合理的決策,香港人是不是應該使用更激烈的手段?像罷工罷課,總之就是要令政府知道,就算立法會不能監察政府,香港人也有種對抗一個不公義的政府。

可能我真的太傻太天真,但是我真的想相信這個城市,還有在這個城市裡生活的人。

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大嘅律師


  其實,我一直以為民建聯只有樹根與麗芸兩個是「痴痴呆呆,坐埋一枱」,我現在才發現我又錯了。




  主席,又好難怪湯家驊在別的議員發言時笑出聲嘅。

  陳鑑林再一次示範何謂Sound bite,簡直是馮煒光繼「三個字:不予置評」之後又一力作,各位觀眾,這次是登登登登登,四個字--「大嘅律師」!!!!


  以前就話高登創造潮流,「膠」、「是咁的」、「傻的嗎」之類的潮語,都是由高登友開始用,最後整個社會都知道那些潮語的用法和爭相使用,最近潮語都由政界中人發明,真的令潮人不禁汗顏。


  以後大家可以用下列的字,以示你是一個追貼潮流的潮人:

  大嘅家樂、大嘅快活、大嘅嶼山、大嘅西洋、皇后大嘅道東(中、西)……


  有朋友認為這個潮語的公式是:(形容詞)+嘅+(名詞),所以變一下就會變成:

  黃嘅大仙、青嘅山、美嘅心MX、香港嘅電視……等等。


  你今日潮左未?



溫馨提示:
如果想看完整的會議內容,可以到這個網頁:http://webcast.legco.gov.hk/public/zh-hk/SearchResult
按2013/11/13 11:00:00 AM的立法會會議就可以看完整的會議。

其實二創不只諷刺惡搞。

  香港版權條例修訂的諮詢期快結束(11月15日),這不論是高登友,還是同人界同好都應該關注的事。


  不過我這次想說的是另外一件事。

  事關,獨媒發了一張這樣的圖:

  


  首先要說明,這裡完全沒有要對任何人的意思,因為我個人也是支持UGC版權方案的(非牟利的個人衍生創作(User generated content,UGC)即可獲得豁免民事及刑事責任),不過對個人來說,最重要的是,同時也應該要引入某些組織提到的「小額金錢利益」概念。

  很簡單,因為這是跟同人界切身相關的問題。

  在同人界,很多人都會透過不同的方法來延續或是豐富他們喜歡的故事。作為一個資深的宅人(?),真的可以隨便說出超過五部曾經風靡日台港同人場的作品,像是家庭教師HITMAN REBORN! 、鋼之鍊金術士、閃電十一人、UNLIGHT、魔法少女小圓之類的。每一次去場次都會覺得風潮好可怕……咳,筆者離題了。

  回到正題,在版權條例修訂的諮詢裡,同人界作為直接的關係者,卻是最少發聲的一群。上次參與了一個由市民自己舉辦的研討會,席上的政府部門人員的表現,讓個人認為對方可能根本不知道有「同人」的存在。同人跟一般人所認為的二次創作有一個很大的差別,特別是很多關心版權條例的人,其實都是在擔心政府從此以後多出了一個方法可以對付網民,特別是那些諷刺時弊的作品,但是同人基本上不具有諷刺時弊的屬性。

  正如在上述提及到的,同人作品其實只是一眾創作者,由於實在太喜歡某些作品,所以透過不同的方法來延續故事或是豐富故事,當中可以用畫畫的方式,也可以用寫作的方式(基本上這兩種是目前同人界最常見的方式,當然另外還有自創遊戲、COSPLAY、MAD、音樂概念碟等等都可以是同人作品又或是跟同人相關的行為),到了後來慢慢成熟的同人界開始有了自己的活動,在香港比較大型(老實說,這對宅人腐人來說根本就像春秋二祭一樣重要)的活動有CWHK和RG,雖然及不上日本和台灣兩地有那麼大的規模,但是近年的CWHK和RG,不論是參展者還是參加者的數目都有上升趨勢。

  在同人活動中,其中一個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參展者販賣跟他們喜歡的作品相關的產品,可以是同人本,也可以是精品。像是漫畫形式的本子,筆者的經驗中,這些作品的售價通常在$30-40的範圍內;精品方面,襟章通常都$10-20。由於是原作的衍生作品,在某程度上,這些作品先天上就是「侵犯」了原著的版權,但是這些衍生作品往往又有著二次創作者的個人創作成份在內,難以介定是否完全侵權。再加上這些同人的創作,往往能達到幫原作品宣傳的效果,像是在日本,有為數不少的作品都是因為受到同人創作者的「擁戴」,才會有更多人關注,其中一個很明顯的例子是在FACEBOOK上大受歡迎的網頁遊戲UNLIGHT,如果沒有受到港台兩地的同人創作者的青睞,令中文版的玩家人數大增,只憑日本網頁上的收入,不可能發展到今日的規模(多次舉辦活動、發展其他語言版本、甚至準備開發遊戲的第二代)。從日本的例子可見,原作與二次創作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係,因為這種類型的創作方式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效益,跟原作並不是競爭關係,所以日本遊戲公司、漫畫公司又或是電視台,一向都對同人「隻眼開隻眼閉」,甚至鼓勵同人界的發展。如果這次版權條例的修訂沒有考慮同人的因素,只會像是扼殺香港電視一樣,在另一方面打擊香港特定的創作人。

  其實最令筆者擔心的不是版權原擁有者,而是版權的中間人。在日本就曾經發生過版權中介公司日本レコード協会向Youtube和NicoNico兩大短片網站投訴,從而使兩個網站把大量與進擊的巨人相關的MAD,最後版權持有人Pony Canyon發表聲明,反對刪除MAD片,才能使MAD得以繼續在兩個網站上供愛好者觀看。(註一)香港的同人界創作的題材通常選自日本或是美國等外國國家的動漫畫作品,而這些作品通常都有香港的代理商,難保不會有「版權原持有人支持同人二次創作,而代理商不支持,甚至鬧上法庭」的事情發生,這樣一定對會原作品和二次創作者帶來極大的傷害。

  還有一點是,由於香港的同人活動規模愈來愈大,開始有日本、台灣和中國的同人組織會以參展者的身份參與香港的場次,如果通過一個不會保障同人的版權法案,這些在沒有過份嚴格版權條例的國家或地區來的參展者會被趕絕,減少了一個互相交流的機會。再加上,二次創作其實對創作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磨練機會,在日本有很多有名的作者或組織都是先在同人界磨練,後來才成為真正的漫畫家,如赤松健和CLAMP便是很好的例子。因此,二次創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推動創意工業。

  參與同人創作的人,許多時候都會覺得自己的創作本來就踏在灰色地帶之上,而不敢出聲。在這次版權條例修訂案之中,由於沒有考慮到同人的因素,所以若是通過政府現階段提出的三個方案,同人創作者一定會是首當其衝的一群。難道真的要等到版權條例通過之後才發現自己已經再無空間創作?誰說同人不應該發聲?現在就是最應該發聲的時候!


參考資料:



註一:知日部屋〈連MAD片也要趕盡殺絕?〉: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同樣是在破壞愛與希望……


  不用我多說,香港政府成功示範如何破壞一個城市裡的愛與希望應該誰都知道,筆者我不想再一次說明香港政府做了什麼事了,想知道的朋友們請用「免費電視發牌風波」這一合關鍵字來拜拜孤狗大神。

  今日我想說的是另一個破壞愛與希望的人。


  是的,我想說的是虛淵。(參考資料:維基百科上的虛淵玄條目)


  因為最近在日本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

  劇場版『まどか☆マギカ』がついに興収10億円突破!深夜アニメで最速達成!SUGEEEE


  要說的話,大概可以從很久之前說起,但是由於時間的關係,所以筆者打算直接跳到結論。(喂)(可以再一次參考維基百科魔法少女條目,雖然條目裡的分類筆者個人不太同意,但是還是可以參考一下的)


  在日本,魔法少女通常都是「愛與希望」的象徵,如果不說不屬於筆者年代的產物,只說庫洛魔法使、魔法少女奈葉和光之美少女就大概可以知道,「魔法少女」代表了些什麼愛與希望。虛淵配合蒼樹的治癒畫風,最後成就了一套破壞愛與希望的魔法少女,而且還很多人一邊覺得受傷害,一邊繼續追看下去,まどか☆マギカ劇場版的最後一部甚至在13天內,取得10億日元票房的成積。

  不過我今天不是想探討魔法少女為什麼會受歡迎,因為中間涉及到很多不同的因素,我想做的是抽TBB水!

  老老豆豆,如果是由TBB來說這樣的故事,相信這套魔法少女一定會是公式中的公式,甚至可能有女角會被痴漢(消音),別人十二集可以說完的故事變成五十集,最後還要來個BBQ大結局。

  首先來說,我想指出所謂的創意不等於重口味(當然在很多例子裡,很多創作者會用重口、獵奇來表達創意,像是まどか☆マギカ裡的學姊也被咬頭了),TBB近年來的強姦戲實在多到筆者我覺得,TBB編劇們認為重口味等於有創意,拜託這不是創意好不好?!

  另外我想說的是,創意應該是可以讓大家出乎意料之外,TBB近年的劇集真的是公式化到我跟我妹在看的時候可以說出接下來的劇情(像上次的巨輪大結局,由於吃飯的地方有電視,所以就看到所謂的大製作有多公式化),虛淵的故事雖然都有他的一套邏輯和公式(最明顯的公式(?)是主角們最後會發現一開始在打的敵人,可能本來都自己人又或是跟主角們一樣的生物,像是まどか☆マギカ裡的敵人--「魔女」,就是由魔法少女變成的),但因為每一次都用不同的東西包裝,所以不看到最後,你根本就不知道虛淵到底有什麼打算,這也是為什麼這個人可以在近年的動漫界大紅大紫。

  最後,我想說的是,其實我也覺得香港電視的電視劇有很多其他地方的劇集的影子,像是導火新聞線會令我想起The newsroom,還來得及愛你看來就是向我和殭屍有個約會致敬,雖然目前看到的預告,很多都有熟口熟面的感覺,但是問題是看起來雖然意念相似,但是拍的手法和故事還是有不一樣!跟TBB直接用抄的是不同的!(林峰其實很利害,拍了兩套抄到十足的電視劇都沒有被抵制)

  還是那句,當消費者跟其他市場一起成長,已經變得不再跟過去一樣,你TBB還是拿過去的東西出來,不被觀眾唾棄是不可能的,TBB若是不打算創新就自行退場吧,那麼最少大家還會記得,當年TBB的輝煌,做到像亞視一樣就不好看了。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到底那些人在信仰哪個上帝?

  其實,有時候我會好奇,到底是我信的上帝錯了,還是某些人信的上帝錯了?

  為什麼到了現在還有打著宗教的旗號欺壓弱者的信徒?

  為什麼會有些自稱基督徒的人在政府裡做決策不用顧道德,甚至覺得自己符合了法律的要求就夠,不用理會公義?

  為什麼會有基督徒能違背良心做事,只為更多的權力,更多的利益?

  為什麼會有基督徒為極權政府背書,甚至涼薄地叫受害者去死?

  為什麼會有基督徒覺得在教會裡過得安穩就可以漠視社會的不公義?

  到底是誰錯了?是我太天真,太理想化?還是這個世界有許多許多根本就不明白,也不去了解,自我感覺良好的所謂基督徒?


  大概許多人都忘了,信仰其實是需要付代價的。

  早期教會裡的信徒甚至會用自己的生命去捍衛他們的信仰,在現在的香港,可能憑良心做事也需要付出代價,可能會被抹黑,可能會失去官位,但是這些都不是不道德的理由,如果那些人真的是在信仰一個公義的上帝的話。